開道警車非百萬豪華車不可嗎
來源:新京報 作者:佚名 日期:2011年04月29日 字體大?。骸?a href="javascript:void(0)" onclick="doZoomFont(1)">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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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網上流傳的、義烏街頭價值百萬的寶馬X-6豪華警車,義烏方面迅速回應,稱這輛價值百萬的豪華警車系專門購進,用于“重要警衛開道任務”的專門車輛。
然而,這種理由難以自圓其說。
在大多數較發達國家,一般外事接待和重要官員公務用車,都傾向于輕車簡從,不用或少用開道車,以免影響正常交通,這也是現代社會文明行政的趨勢。即使重大外事接待,開道車的警車,所起的也就是疏導交通、協助警衛等工作,原本也并非只有豪華車方能勝任。
把開道車的好壞、多寡當成身份的象征,這原是封建時代“鳴鑼開道,儀仗填喧”的陋習遺存,本就不足為 訓;義烏不過是發展較好的縣級市,即便按封建王朝的定制,州縣一級的地方官是“親民之官”,出行尚且不用“回避牌”,州縣接待貴客,也沒有自備儀仗、導從 的規矩。義烏把“重要警衛開道任務”當成購置豪華警車的理由,真不知這理從何而來。
義烏畢竟是縣級市,所能接待的“重要來賓”數量有限,其所羅列的那些“貴客”,更是罕見;全國有2200多個縣級單位,在其之上更有287個地級市,以及級別更高的單列市、直轄市,如果都照此規格辦理,將是怎樣的編制,怎樣的開銷,又將是怎樣的排場?
或許是為平息爭議,義烏方面再三強調,豪華警車裝備警用后“嚴格實行專車專用”,只有重要警衛開道任務時才使用,“其他場合一律不得使用”。如果此說屬實,問題就更嚴重了:耗費如此巨額公款,配置一部一年用不上幾回、“專車專用”的“趴窩車”,豈不是驚人的浪費?
在當代社會,原本就不需要那么多的開道車,即使需要也未必非豪華車不可,購置“專車專用”的豪華開道警車,不論是否遁詞,都不可取。
[責任編輯: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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