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取消車購稅過戶等手續
來源:東莞日報 作者:佚名 日期:2012年01月04日 字體大?。骸?a href="javascript:void(0)" onclick="doZoomFont(1)">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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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市國稅局獲悉,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了新的《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明確從2012年1月1日起,取消車輛購置稅過戶、轉籍、變更手續,調整實地驗車范圍,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
原征管辦法規定,車輛發生過戶、轉籍、變更等情況,車主到公安車管部門辦理車輛變動手續后,也要到稅務機關辦理相應的車輛購置稅過戶、轉籍、變更手續。新征管辦法實施后,車主不用到稅務機關辦理相關手續。
國稅局還特別提醒廣大納稅人,“取消車輛購置稅過戶、轉籍、變更業務后,新征管辦法增加了‘購買二手車時,購買者須向原車主索要《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的規定。購買已經辦理車輛購置稅免稅手續的二手車,購買者須到稅務機關重新辦理申報繳稅或免稅手續。未按規定辦理的,將按征管法的規定處理?!?
此外,新征管辦法還大大縮小了實地驗車的范圍。原征管辦法規定,車輛購置稅征管部門在為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手續時,應當對所有納稅申報車輛進行實地驗車。新征管辦法規定,車輛購置稅征管部門在為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手續時,除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外,如垃圾車、灑水車等,其他車輛不再進行實地驗車。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屬于減免稅申報,仍須進行實地驗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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