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購重組聽政府的還是聽市場的?
來源:新京報 作者:佚名 日期:2013年10月21日 字體大?。骸?a href="javascript:void(0)" onclick="doZoomFont(1)">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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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應該克制以行政力量推動企業并購重組的沖動,讓企業充分發揮自主權,以市場化力量來推進企業之間的并購重組,以此來釋放市場活力。
廣州汽車集團總經理曾慶洪(點擊查看最新人物消息)日前在第四屆全國汽車論壇上抱怨說,國家有關部門提倡汽車工業重組,廣汽集團第一個響應,收購了長豐汽車,但卻是第一個“上當”。
曾慶洪說的所謂“上當”,指的是4年前廣汽集團因為按照國家發布的《汽車產業調整與振興規劃》,以10億元收購長豐汽車29%股份,并成為其第一大股東,搶到新規出臺后的“頭啖湯”,率先重組長豐汽車。但當時廣汽正在籌劃整體上市事宜,這次股權收購有可能影響到這一計劃的推進。當時,廣汽集團向政府有關部門進行了政策咨詢,得到的回答是沒有影響,于是才執行了這一收購計劃。但是事后,廣汽集團的整體上市計劃還是因為所占長豐汽車股份不足、同業競爭等原因遇阻。直到去年,廣汽集團才通過另外的途徑實現了整體上市,但由于資本市場形勢已經大變,因此整體上市并未能給集團帶來預期的收獲。
從廣汽集團的遭遇來看,可以歸結為當年廣汽集團向政府有關部門進行政策咨詢時“遇人不淑”,或者是政府部門之間的有關規定出現了打架,如果廣汽集團在這起收購行動中有一個對業務更熟的投行做顧問,或許就可以避免這一起意外的波折?,F在廣汽集團的高管將這起事件歸為因聽了政府的話而“上當”,這未免簡單化了一點,如果廣汽集團的整體上市一帆風順,股權收購未對其產生不利的影響,那么他是否應該像另外一些企業家一樣表態“經營企業就要聽政府的話”呢?
并購重組,是企業資本運作的一種常態。但是,企業在其運作過程中,是應該聽政府的還是應該聽市場的,卻是值得認真思索的。按理來說,并購重組應該是一種企業行為,甲企業看中乙企業某方面的優勢,花費資金將其歸并到自己旗下,從而讓這種優勢成為自己可以利用的力量。丙企業因為在市場競爭中失利而尋求將自己“賣身”到某個實力強大的丁企業之下,從而讓自己借助他人的力量獲得繼續生存的條件。并購重組的形式也是多種多樣的,既可以是企業之間的協議談判,也可以是在資本市場上以市場價收購股權,被并購企業也可以在協議談判中提出自己的條件,保護己方的利益,對于資本市場上的收購甚至可以通過反收購來抵抗。
但是,當政府主導并購重組的時候,并購的這種市場化表現都不復存在,企業只能無條件地聽從政府的要求,將一些自己并不中意的企業收進囊下,從而成為企業的包袱。一些不愿意被并購的企業也無從表達自己的主張。這種并購,其實很難實現“1 1〉2”的目標,反而因為并購時的“拉郎配”種下了矛盾而導致新企業矛盾叢生,并產生內耗。這種情況在我國一些并購企業中時常有所發生,與政府利用行政力量強行推進的并購重組有很大的關系。
以中國汽車工業來說,2009年3月,國家發布《汽車產業調整與振興規劃》,明確指出大型汽車企業集團要進行兼并重組,其目的當然是希望通過這種并購打造中國的大型汽車企業,實現這個行業的快速增長。最近幾年來,不僅是廣汽與長豐,包括一汽與夏利、上汽與南汽、長安與昌河、東風與福汽等都實現了并購重組,但這些并購基本上都是政府在推動,很少是出于企業自身所產生的市場需求,因此這些并購并未能收到預期的效果,反而使企業為磨合雙方人員的利益而花費大量精力,在一定程度上打亂了企業發展的節奏。
政府以行政力量介入企業并購重組,這是政府對微觀經濟的一種干預,它與目前正在積極推進之中的行政職能改革的要求并不符合。政府應該克制以行政力量推動企業并購重組的沖動,讓企業充分發揮自主權,以市場化力量來推進企業之間的并購重組,以此來釋放市場活力。而政府則應更注重于事前制訂規則和事后監管,讓這種企業之間的資本運作保持在法治的軌道上。
[責任編輯: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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