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據鄭州發布公眾號顯示,鄭州市商務局于日前宣布,提高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標準。
據悉,按照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的《關于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1日換新的若干措施》規定,鄭州市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標準已由購買新能源乘用車補1萬元、購買燃油乘用車補7000元,分別提高至2萬元和1.5萬元。
據介紹,按照要求,該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活動的適用時間為4月24日0時至12月31日24時。補貼執行溯及過往,對已提交申請且符合補貼條件的消費者,按照調整后的補貼標準執行;對已經領取過補貼的消費者,后續會補齊差額部分補貼。
需注意的是,消費者申請補貼,相應報廢機動車須在7月24日(含當日)前登記在本人名下;銀行卡必須為補貼申請人本人名下且為商業銀行在境內發行的銀聯借記卡(I類銀行賬戶)。
此外,對審核中遇到的辨識不清、填寫錯誤等需要退回修改或需要提交其他佐證材料的情況,將會通過短信通知申請人,消費者應注意查收并到小程序內查看退回原因,及時修改材料后再統一上傳。
另外,消費者參與申報補貼前,應通過“汽車以舊換新”程序認真查看“操作指南”及“用戶告知書”,確保申報材料合法合規符合國家申報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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