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深圳機場新航站樓啟用后,一些外地司機,尤其是東莞、惠州等地司機不熟悉路況,在前往深圳機場時,發生了一些交通違法被抓拍處罰,昨日上午,深圳交警支隊邀請兩地媒體前往現場采訪,就市民關心的話題,專門作了解讀。
深圳機場新航站樓交通指南
深圳交警表示,廣深高速前往機場的主要出口已經變更,由福永改為鶴洲出口。
廣州、中山、東莞方向車輛主要通行線路:目前,可通過廣深高速、莞深高速、107國道、寶安大道等前往深圳機場新航站樓。廣深高速前往深圳機場的主要出口已經由福永變更為鶴州出口。具體如下:
廣深高速:由北往南方向經過福永出口后,還需繼續往前行駛約2公里,在鶴洲出口下高速,進入機場南路按照交通指示標志(新航站樓)行駛即到。
莞深高速:從莞深高速轉至機荷高速,在鶴洲立交出口下高速,進入機場南路按照交通指示標志(新航站樓)行駛即到。
除高速公路外,還可通過寶安大道、107國道與機場南路、機場路轉換后進出新航站樓,注意沿線交通指示標志(新航站樓)方向。
特別提示:由于新航站樓剛啟用,車載導航系統未升級時將可能導航至舊機場A、B航站樓。如果到達舊機場A、B航站樓的,可通過機場路—航站四路—機場南路進出新航站樓。
新航站樓實行交通嚴管
新航站樓離港平臺設置為交通繁忙路段,實行科技化智能交通管理,通過高清電子警察及車牌識別系統,對駛入、駛出新航站樓離港平臺的車輛實時監控,將自動抓拍停車下客時間超過3分鐘的車輛,根據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第四十九條“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并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的規定,對離港平臺違停行為,執行罰款500元從嚴處罰標準,并對離港平臺違停車輛一輛予以拖移。
這是《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于2012年12月25日修訂后,交警部門首次提高違停違法行為處罰執行標準。
同時,離港平臺區域嚴禁社會車輛占用大巴專用通道,交警部門也將通過電子警察設備實時監控。
統計數據顯示,11月28日至12月2日,交警部門共查處離港平臺違停交通違法291宗,其中深圳本地牌照車輛192宗,占66%;本省深圳市外牌照車輛77宗,占26%;外省牌照車輛22宗,占8%。
本著人性化管理原則,對進入離港平臺有特殊需要(如老人、殘疾人等)停車下客時間較長的車輛,可與現場執勤交警聯系,或撥打機場交警電話27776079備案尋求幫助,交警將引導車輛至專門綠色停車區域,并對超時停車情況不予處罰。
新航站樓離港平臺共設置車輛通道3條,其中最右側為大巴專用通道(社會車輛不得駛入),左側及中間通道為社會車輛通道,市民送客乘機可選擇左側及中間通道即停即走。目前,據現場觀察,選擇中間通道車輛較多,建議市民可以多選擇使用左側的通道。機場已經在左側及中間通道放置并提供行李推車服務,可以為攜帶行李的市民提供便利。
長時間停放可選擇三個停車場
深圳機場新航站樓共配套了三個社會公共停車場,分別位于航站樓的東西兩側及前方,可為社會車輛提供4680個停車位。接送乘客或需要停留時間較長的車輛,可行駛到新航站樓的P1、P2、P3停車場進行停放。
車輛從機場南路轉至新航站樓高架路段后,可按照相應交通指示標志指引,行駛至相應停車場規范停放。
目前,三個停車場收費標準一致: 15分鐘內免費,首個小時10元,之后每半小時加1.5元,全天最高60元。
■溫馨提示
1、交警提供免費拖車救援服務。
車輛遇到故障時交警部門提供免費拖車救援服務,請撥打110、122或深圳市公安交通警察局指揮中心值班電話(0755-84469111)聯系。
2、貨車禁行路段
貨運車輛違法進入機場區域禁行道路及路段,將被執勤交警或電子警察設備依法查處,處罰款200元記3分處罰,具體禁行路段如下:
1、廣深高速和機荷高速鶴州出口往航站樓方向匝道;
2、廣深高速鶴州入口往福田方向匝道;
3、機場南路主道全路段。
同時,取消原機場道禁止大型貨車通行的管理措施,貨車進入機場貨運區,由機場道、航站四路、機場南路輔道、空港一道、領航二路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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