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
2004年《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草案)》出臺至今,三年多時間里,汽車“三包”一直處于征求意見狀態。在汽車“三包”規定公布前,消費者購車后遇到質量問題想要更換或退車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三包”未出臺更換、退車可能性很小
消費者陶先生幾天前購買了一輛某品牌中級轎車,剛剛開了3天,車的方向機就開始漏油。服務站的維修工告訴他是方向機油管裂縫,修不了,需要換總成。陶先生認為這是嚴重的質量問題,提出要換車或退車。但4S店卻并不同意他的換車或退車要求,最終只是為陶先生的車更換了總成。
陶先生遇到的情況并非個案,很多消費者在購車后都難免會遇到這樣那樣的問題。小毛病也就罷了,可一旦涉及發動機、變速箱等關鍵總成,大家都希望廠家或經銷商能夠給予退換。但業內人士陳超告訴記者:由于國家還沒有頒布汽車“三包”規定,廠家幾乎不可能因為消費者所謂的“質量問題”為其退換車輛。另外,檢測是汽車質量問題投訴的關鍵,沒有權威部門的質量檢測報告,廠家是不會認可消費者提出的“質量問題”的,也就不會承擔換車或退車的責任。
記者采訪過程中,多數經銷商在談到汽車退換問題時均面露難色?!皬S家通常是不會答應給客戶退車或更換的,而經銷商只是代理銷售,更沒有理由自己賠錢為消費者退換??!”一家4S店老總無奈地對記者說。他表示,通常汽車各部件在質保期內遇到問題后肯定是先維修,修不好才會更換部件,若非遇到無法修復的重大質量問題或具有無法排除的嚴重安全隱患,換車的可能性基本沒有。
■退車換車車主先辦退稅銷戶手續
盡管不少汽車經銷商都表示退車或更換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據記者了解,還是有消費者歷盡艱辛后最終達到了換車或退車的目的。
某4S店負責人告訴記者,他曾經受理過多起因新車質量問題引發的消費者投訴,并最終滿足了幾個消費者的換車要求。但他強調,這并非是汽車生產廠家同意更換或退車,而是4S店為了平息客戶投訴自己為消費者退換。問題車輛在維修或更換部件排除故障后,再想辦法出售。不過這位負責人表示,如果客戶的問題車輛沒有掛牌相對還好處理,倘若已經掛牌,那退換是有前提條件的,即客戶必須自行辦理車輛購置稅退稅以及車輛注銷登記手續。也就是說,經銷商在不得以情況下同意退換的也是通常所說的“裸車”。
據記者了解,對于因質量問題需要退回制造廠更換的機動車,車管所可以給其辦理注銷登記,收回機動車號牌和行駛證;而《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也明文規定:已繳購置稅的車輛,因質量原因車輛被退回生產企業或者經銷商,準予納稅人申請退稅。但實際上消費者辦理上述手續卻并不容易。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原因就在于車管所和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部門會要求消費者出示汽車存在質量問題的廠家證明,而這一紙證明偏偏又是廠家的大忌。出了蓋廠家公章的證明,就等于承認汽車存在質量問題,后患無窮不說,廠家就更沒有理由拒不退換車輛。這無疑也是退換車輛難度很大的一個原因。
業內人士表示,在發生消費糾紛時,經銷商答應為客戶退換,實際是一種緩兵之計,既表明態度暫時平息了客戶的不滿,又可以讓消費者感受到退換車輛的難度,最終多數人知難而退,還得繼續走修車或更換部件的路子協商解決。 本報記者 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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