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用車企油耗新標5月1日起實施
來源:科技日報 作者:佚名 日期:2013年03月25日 字體大?。骸?a href="javascript:void(0)" onclick="doZoomFont(1)">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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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即:核算主體各車型燃料消耗量與各車型產量(或進口量)的乘積之和,除以該核算主體所有車型產量(或進口量)之和。
3月20日,工信部發布《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辦法》。新辦法的最大特點,在于以企業整體為核算主體,以期在降低整體油耗的基礎上,給企業更大的自由度。辦法自2013年5月1日開始實施。業內人士認為,該辦法的實施能降低乘用車產品的平均油耗,鼓勵生產和進口的乘用車排量整體下移,并進一步鼓勵車企對新能源汽車的研發和產業化。
工信部表示,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是一種全新評價體系,是我國汽車節能管理模式從單車管理到企業管理、從單體目標管理到整體節能目標管理的重大轉變。
據辦法,合算主體包括國產乘用車生產企業和進口乘用車生產企業。這些企業的平均燃料消耗量的計算方法為:核算主體各車型燃料消耗量與各車型產量(或進口量)的乘積之和,除以該核算主體所有車型產量(或進口量)之和。
工信部認為,這可以在確保汽車節能總體目標的同時,給予企業滿足法規更多的靈活性,更好地滿足社會公眾對汽車產品多樣性的需求;對于我國汽車行業技術進步,促進傳統汽車與新能源汽車的協調發展,促進汽車產品結構調整和節能減排將發揮積極的推動作用。
辦法自2013年5月1日開始實施。2012年度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執行日期從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不過,辦法為車企預留了2012至2014年三年過渡期,并鼓勵企業提前達標。工信部表示,將充分考慮汽車企業產品規劃和換型周期,為企業預留適當過渡期,2012、2013和2014年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限額在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標值基礎上相應放松9%、6%和3%。
據悉,我國經濟持續快速發展,對石油資源的需求激增,能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對進口石油的依賴度不斷提高。同時,汽車工業發展迅速,產銷總量持續增長,目前汽車用汽柴油消費占全國汽柴油消費的比例已經達到了55%左右,每年新增石油消費量的70%以上被新增汽車所消耗。
因此,工信部表示,新的辦法是為進一步完善汽車節能管理制度,逐步降低我國乘用車產品平均燃料消耗量,實現2015年和2020年我國乘用車產品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6.9升/100公里和5.0升/100公里的目標而制定。
值得注意的是,辦法的制定以鼓勵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發展為重要原則。其中,純電動乘用車、燃料電池乘用車、純電動驅動模式綜合工況續駛里程達到50公里及以上的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的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實際值按零計算,并按5倍數量計入核算基數之和;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實際值低于2.8升/100公里的車型(不含純電動、燃料電池乘用車),按3倍數量計入核算基數之和。業內人士表示,這種核算方法將促使車企大量生產節能與新能源汽車。
[責任編輯: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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