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日,東莞對非現場執法交通違法開始記分,目前已經有約2000名駕駛人開始出現在一個記分周期內駕駛證被記滿12分的現象。日前,本報接到不少市民咨詢,駕駛證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被記滿12分了,會有什么影響,該怎么辦?
“駕駛證在一個記分周期被記滿12分的,交警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苯痪ш犆窬榻B,駕駛人要參加學習并考試合格后,清除記分,機動車駕駛證才能恢復使用。
除了要參加學習考試外,駕駛證在一個記分周期被記滿12分的,對駕駛證的使用,會帶來很多不便,請廣大駕駛人一定記得遵守交通法規,文明出行。
11種行為一次性記12分
交警支隊民警介紹,修訂后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以下簡稱123號令)已于2013年1月1日開始實施。
根據規定,對于11種交通違法行為,交警部門除對駕駛人進行處罰外,還將對駕駛人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
這11種交通違法行為是:1、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2、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3、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5、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6、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7、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8、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9、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10、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11、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這11種交通違法行為,都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很容易導致嚴重的后果,最終害人害己?!泵窬嵝?,廣大駕駛人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文明出行,平安出行。
一周期超兩次記12分要重新路考
對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10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交警支隊民警還提醒: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記滿12分后,如何恢復駕照使用?
學習7天再預約考試
合格清分后恢復駕照使用
交警支隊民警介紹,駕駛證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將暫扣其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應在15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
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會在20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荚嚭细竦?,記分予以清除,駕駛證恢復使用;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在東莞如何辦理學習和考試呢?交警支隊民警介紹,如果駕駛人被記滿12份,要憑身份證到南城西平交通管理服務中心或違法所在地交警大隊違法處理窗口領取“滿分學習通知書”,憑借“滿分學習通知書”前往交警支隊車管所對面的崇華車管服務站學習一周,需要隨身攜帶身份證。
7天學習結束后,憑加蓋學習章的學習單前往市交警支隊車管所一樓辦理預約考試。預約考試時,請攜帶以下資料:1、申請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滿分學習通知書》;3、駕駛證照相回執,四張駕駛證照;4、接受教育憑證。
按照規定日期到考試中心參加考試,考試合格后,帶上成績單回車管所辦理清分手續,駕照即可恢復使用,不合格者預約下一次考試??荚嚨攸c為:東莞市機動車駕駛人考試中心。
對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如繼續駕駛車輛的,除暫扣駕駛證外,還將被處200元罰款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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