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雅園社區村前路,短短500米竟然設置19條減速帶 資料圖 記者 謝匡時 攝
25厘米至1米的塊狀橡膠減速帶,任何人都可在網上直購
自報道“500米路段設置19條減速帶”后,市民討論挺火。
有人認為,《城市道路管理條例》中指出,“城市道路原則上不設減速帶”,設置減速帶的最終目的還是為了“不設”,而發展到濫設減速帶時,正凸顯出了背后市政治理陋習。
持有不同觀點者則認為,道路上,駕駛員是強勢一方,行人是弱勢一方,減速帶的設置,也是本著保護弱勢一方的目的,值得提倡。
本報發動的百人民調則顯示,8成市民希望在相關路段增設減速帶,原因是“目前沒有更好的解決方法”。
這一現狀的背后,到底隱藏了什么樣的民間心態與市政治理難題呢?本報對此進行調查。
減速帶的調查源于本報報道的“南城雅園社區內500米路段設置19條減速帶”新聞。新聞見報后,本報報料熱線在征集市民投訴時,經常會接到關于“某路段減速帶設置過多,帶來噪音不斷和交通堵塞”等問題的投訴。
隨著調查的深入,記者發現,市民關于路面減速帶設置過多的投訴,不再局限城市道路,鄉鎮道路、社區道路也逐漸成為投訴重點。
同時,調查中也發現減速帶的設置、安裝等過程,均出現職能部門缺位,從而出現了“這條路是誰管,誰就可以私設減速帶”,缺位也導致減速帶銷售不規范,任何人都可網購減速帶。
越設越多的減速帶
減速帶,在國外它還有一個別名叫做“躺著的警察”。
然而,在東莞,這些路上“躺著的警察”屢受詬病。因為東莞減速帶設置過多的問題,早在幾年前就遭致過非議,尤其在2007年兩會期間,還曾引來部分代表和官員的集體炮轟。
市政協常委何鏡清和市交通局局長韓任海當時認為東莞減速帶設置太多,何鏡清甚至將其與“牛皮癬”相提并論,其結果不僅是妨礙了交通通暢,有時還會帶來人仰馬翻的安全隱患。
針對這些“牛皮癬”似的城市道路減速帶的治理問題,代表們紛紛支招,“多用示警標志、反光標志等告示注意行車安全,對已擅自設置、不按規范標準設置的標志標線,特別是所謂的減速標線以及減速帶,道路管養部門應全面進行清除?!?
然而,6年過去了,東莞減速帶設置過多的問題不但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反而有一種越演越烈的趨勢。
來自湖北黃岡的余師傅是一名的士司機,在東莞已生活了7年多?!耙驗槁殬I原因,我感受減速帶確實有增多的跡象,無論是市區道路,還是下面鎮街道路,以致現在一看到那種黃黑相間的線條,我都有點條件反射性的恐慌。其實很多時候我們都會主動降速,畢竟交規這么嚴格。毫無疑問,減速帶是有用的,但過于密集就適得其反了?!?
“原則上不設”與實情中濫設
南城雅園500米路設19條減速帶。
大族粵銘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出于私利亂設金屬減速帶。
厚街康樂南路1公里130條減速帶。
種種跡象表明,在《城市道路管理條例》中提到“城市道路原則上不設減速帶”背后,東莞部分道路減速帶存在濫設現狀。
減速帶在法律上的定義是,“減速帶是安裝在道路上,促使經過的車輛降低速度,以保障行人安全通過的一種交通設施”,顯然,如果設置得當,管理規范,減速帶的存在無論對車輛,還是行人,都能起到很好的保護作用,是一種兼顧道路通過率和安全性的舉措。
《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在論及道路減速帶時提到,“城市道路原則上不設減速帶”,根據多位法律界人士的闡釋:這個原則其實是一種理想狀態,即駕車人員在經過人流量大的路段時能主動降速,避讓行人;同時,每位行人也都能主動約束自己的行為,不亂穿馬路或其他有礙道路暢通和安全的行為。
“既然是理想狀態,說明要達到這個水平還是相當有難度的;不僅要求法律完善,管理部門措施得當,同時還要求民眾的素質能跟得上?!?nbsp;法律界人士表示,遺憾的是,縱觀國內,極少有城市能達標,所以,對減速帶的依賴日益成為一種頑疾。
監管缺位
任何人都可網購減速帶
本報報料熱線在征集市民投訴時,經常會接到關于“某路段減速帶設置過多,帶來噪音不斷和交通堵塞”等問題的投訴,而南城雅園社區500米路段,竟設置19條減速帶的事件不過是其中比較典型的一例而已。
隨后,本報記者對東莞市區,以及多個鎮街的減速帶設置現狀,進行了為期一周的調查,結果發現,市民關于路面減速帶設置過多的投訴,不再局限城市道路,鄉鎮道路、社區道路也逐漸成為投訴重點。且伴隨著“多”而來的還有“隨意、缺少標準、處理方式簡單粗暴”等類似怨言。
減速帶供應商們熟知,在1997年之前,國內道路上主要是用水泥和鑄鐵減速帶,市場上只有國外公司在生產和銷售橡膠減速帶。而目前,橡膠減速帶市場在國內競爭異常激烈,。
供應商們早已料到,在職能部門監管缺位情況下,市場準入門檻降低,競爭也就較為激烈,甚至有在網絡上任何人都可以直購減速帶安裝的零售模式。那么,減速帶濫設其實可以預料。
設立減速帶是照顧弱者
還是加重“減速帶依賴癥”?
在記者的調查時,有兩位市民對減速帶持對立觀點,他們因此發生了激烈爭論。
道路通行要照顧弱者。市民何東說,汽車是人類科技文明發展的一種成果,人們享受便利的同時,理應承擔一定的責任和義務。安全駕駛既是法律要求,也是駕駛員必須盡到的義務。道路上,駕駛員是強勢一方,行人是弱勢一方,畢竟人肉扛不過鋼鐵,減速帶的設置,也是本著保護弱勢一方的目的,值得提倡。
何東還說,雖然減速帶可能在某些路段有些“多”,但還沒有達到泛濫的地步,換句話說,大多數還是很有必要的。我們經常會看到飆車泛濫,行人遭殃的新聞,甚至有在居民區飆車的,沒有聽說哪里因為減速帶設置多了,造成汽車故障車毀人亡的。
減速帶作為硬件設施,可以降低車速,一定程度上保護行人,這在市民集聚區顯得尤為重要,如果設置有點多,拆掉多余的就好了。減速帶是事先防范的措施,而超速罰款是事后追懲措施,兩者結合效果更好。
而秦生持相反意見。
他認為,設減速帶最終是為了“不設”;他說,道路本身是用來供人通行的,既然如此,為何又要人為設置一些障礙呢?這本身就是一個悖論。就像因噎廢食的道理一樣,如果怕噎住,是不是意味著最好不要吃飯了呢?相關法規規定:“原則上不設減速帶”,我們不能視而不見。
秦生相信設置減速帶的最終目的還是為了“不設”,所以相關法規還做出了諸如“城高道路限速”、“人群密集地方更低的限速”、“學校路口限速并設標志”等相關規定。
他還說,真正帶來安全隱患的是減速帶背后許多習慣作祟,比如罔顧法律規定和行人安全高速行車、在不宜通行的路段亂穿馬路等。以南城雅園設19條減速帶為例,如果有人飆到60碼,是否意味著需建設更多的減速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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