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開車超4小時或扣12分
來源:羊城晚報 作者:佚名 日期:2013年07月12日 字體大?。骸?a href="javascript:void(0)" onclick="doZoomFont(1)">大
中 小】
夏天是疲勞駕駛的多發期。不過,如果司機想著“法不責眾”,可就攤上“大事”了:一旦被查實疲勞駕駛,將面臨最高扣12分、罰200元的處罰。從7月8日起至8月31日,廣州交警在高速公路沿線服務區、收費站設置“安全教育宣傳服務點”,重點糾正機動車駕駛人疲勞駕駛的違法行為。
7月10日,廣州交警對往來車輛進行強化服務教育,糾正疲勞駕駛。圖為交警給往來的司機送上水和涼茶,提醒司機不要疲勞駕駛。
據了解,“安全教育宣傳服務點”主要設置在廣佛高速沙貝收費站、京港澳高速瓦窯崗服務區、廣惠高速沙埔服務區、莞佛高速虎門大橋南沙收費站等地。交警部門介紹,午后的13時至16時、凌晨2時至6時是交通事故多發時段,在這兩個時段,一般人的生物節律都處于低潮,大腦更易轉入休息狀態,容易出現疲勞駕駛。根據今年1月1日開始實行的新交規和廣東省相關條例,連續駕駛普通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扣6分,罰200元;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扣12分、罰200元。
一旦被發現疲勞駕駛,交警部門將采取強制休息或更換駕駛人的方式要求當事人進行整改。通過車上的行車記錄儀,或者對司機、乘客進行問話,交警部門可以對疲勞駕駛的行為進行處罰。不過,截至10日,交警部門尚未發現有疲勞駕駛的違法行為。
[責任編輯:sasa]
發表評論(只顯示最新5條。評論內容只代表網友觀點,與本站(
都市風汽車網)立場無關?。?/div>